渤海钻探 2024-2027 年长庆地区生产保障用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2024-2027年长庆地区生产保障用车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620240718-000-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4-2027年长庆沿线(陕、甘、宁、蒙、晋) 地区生产保障用车服务招标,服务 于渤海钻探工程公司所属单位、项目部以及施工作业队,车辆行驶环境主要为草原、丘陵、沙漠、山地地区。投标人为现场施 工队伍生产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建设方协调和小件工具及材料运输等提供生产保障用车服务。
本次招标车辆主要服务区域为 长庆沿线(陕、甘、宁、蒙、晋)地区,车辆类型为越野车、皮卡车、双排车,预计使用450台 (具体数量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确定),预估项目总金额约18750万元。中标通知书发布后,渤海钻探工程公司所属相关单位 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并在合同中具体约定车辆使用台数、结算方式等内容。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7个标段,招标车辆约450台。其中:越野车4个标段约150台,皮卡车2个标段约210台,双排车1个标段约90台。 各标段车型要求及投标限价具体如下表:
标段
名称
招标范围
单台最高投标
限价(元)
估算金额
(万元)
中标人
数量
1
越野车约20台 1.车辆原值:50-60(含)万元(含购置税,不含增值税,以发票为准) 2.排量:自然吸气2.35升以上/增压1.95升以上 3.动力形式:纯燃油车或双擎动力
4.购置时间:2021年7月1日以后
5.驱动方式:四驱
6.座位:5座或7座 7.安全配置:胎压监测、副驾驶侧安全气帘、后排乘客安全气帘、备胎
528元/天
1250
2
2
越野车约83台 1.车辆原值:36-40(含)万元(含购置税,不含增值税,以发票为准)
2.排量:自然吸气2.35升以上/增压1.95升以上 3.动力形式:纯燃油车或双擎动力
4.购置时间:2021年7月1日以后
5.驱动方式:四驱
6.座位:5座或7座 7.安全配置:胎压监测、副驾驶侧安全气帘、后排乘客安全气帘、备胎 482元/天
4600
4
3
越野车约40台 1.车辆原值:20-25(含)万元(含购置税,不含增值税,以发票为准) 2.排量:自然吸气2.35升以上/增压1.95升以上 3.动力形式:纯燃油车或双擎动力
4.购置时间:2021年7月1日以后
5.驱动方式:四驱
6.座位:5座或7座 7.安全配置:胎压监测、副驾驶侧安全气帘、后排乘客安全气帘、备胎 388元/天
1800
3
4
皮卡车约110台 1.车辆原值:15-18(含)万元(含购置税,不含增值税,以发票为准) 2.排量:≥增压1.95升,带T
3.购置时间:2021年7月1日以后
4.驱动方式:四驱
334元/天
4200
4
5
皮卡车约100台 1.车辆原值:10-14(含)万元(含购置税,不含增值税,以发票为准) 2.排量:≥增压1.95升,带T
3.购置时间:2021年7月1日以后
4.驱动方式:四驱
302元/天 3500
4
6
双排车约90台 1.车辆原值:10-14(含)万元(含购置税,不含增值税,以发票为准) 2.排量:≥2.495升,可带T
3.购置时间:2021年7月1日以后
4.货箱长度:≥2.5米
5.额定载重:≥1.25吨
6.轮数:6轮
284元/天
3000
4
7
越野车约7台 1.车辆原值:30-35(含)万元(不含增值税,以发票为准) 2.动力形式:插电混合动力车型 3.排量:自然吸气2.35升以上/增压1.95升以上4.纯电续航:≥100公里 5.离地间隙:200毫米以上
6.购置时间:签订合同后购置新车
7.驱动方式:四驱
8.座位:5座 9.安全配置:胎压监测、副驾驶侧安全气帘、后排乘客安全气帘、备胎
508元/天
400
1
注:本项目所称双擎动力车型特指以丰田、本田为代表的,配有电动引擎和汽油引擎的混合动力汽车,该车型不配备外接充电 端口,通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能量回收技术向电池充电,实现高效、环保和可靠的行驶性能,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2、服务标准: (一)车辆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车辆车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投标人自有车辆,禁止使用个人私有车辆以及任何形式的非投标人 车辆(提供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且车辆无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提供承诺书)。
(2)标段1、标段2、标段3在进行工作量分配时,招标人提出使用双擎动力车型的,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双擎 动力车型。标段7要求中标人必须购置新车。投标人若购置新车,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规定的期 限购置并办齐车辆所有合法手续,所购置新车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购买(提供承诺书)。
(3)中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越野车原则上行驶年限不超过7年、行驶总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皮卡车原则上行驶年限不 超过6年、行驶总里程不超过20万公里。双排车原则上行驶年限不超过4年、行驶总里程不超过20万公里。对于不符合上述要 求的车辆,中标人更换不低于招标车型价格及配置的车辆。
(4)中标人提供车辆必须自行缴纳车船使用税并投保保险,每台车辆险种至少包括:交强险、车损险(包括不计免赔险、盗 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保额不低于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书)。
(5)中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证照齐全、性能良好,车辆配置包括但不限于急救箱、胎 压检测仪、消防设施、皮卡车副驾驶侧安全气囊等安全设施(车辆监控系统由招标人负责)。
(6)若用车单位对皮卡车提出后斗带棚需求,中标人应免费加装不超过皮卡车栏板高度的后斗棚;如果需要加装超过皮卡车 栏板高度的后斗棚,费用由用车单位承担,后斗篷归用车单位所有。若用车单位提出双排车加改油箱需求的,中标人应免费加 改容量不少于100升的油箱。
(7)轮胎自生产之日起5年,或轮胎累计行驶6万公里,中标人应更换轮胎,更换周期以5年或6万公里先到为准;用车单位有 权根据轮胎实际磨损情况,随时要求中标人更换轮胎。
(8)中标人需按用车单位要求将车辆配送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前所发生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车辆报到需提供资料(包括但 不限于购车发票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完税证明、保险、车辆行驶证等)。
(9)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有车辆明细表(否则将视为废标)。
(二)驾驶员要求 (1)驾驶员年龄要求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疾病;驾驶员驾龄不少于5年,驾驶技能熟练。 (2)投标文件中提供现有驾驶员明细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驾龄等。
(3)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提供驾驶员的身份证、劳务合同、驾驶证、健康证明等必要资料,证件需 在有效期内。
(4)驾驶员到岗需向用车单位提供半年内的体检报告,并接受用车单位的培训。
(5)投标文件中承诺驾驶员自行配备智能手机,并学会使用渤海钻探车辆管理系统,按照调度任务出车、收车;对于驾驶插 电混合动力汽车的驾驶员,要熟练掌握车辆性能和安全的充电方法。
(6)中标人不得频繁更换驾驶员,由于更换驾驶员影响用车单位生产的,每影响1天扣罚中标人3天车辆台班费。
(7)驾驶员如果未按照调度任务私自出车,或调整车辆里程、骗取燃油的,用车单位有权利扣减中标人的服务费用,并视情 节对中标人作出额外处罚。
(三)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按照用车需求计划、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时提供满足用车单位生产保障的用车服务;
(2)中标人确保提供服务的车辆无安全隐患,运行完好率100%。承担所有意外事故造成的甲方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及任何 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赔偿。
(3)在服务期间,中标人应执行用车单位的管理规定,确保安全无事故,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 使损失降低到最低。
(4)为保障车辆在服务期间应对出现的紧急情况,中标人需在车辆服务区内建立应急服务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应 急保障方案。
(5)中标人收到工作量分配通知单30日内与车辆使用单位签订服务合同,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安排车辆到位。逾期 未签订合同或不提供车辆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3、服务地点: 本次招标车辆主要服务于渤海钻探工程公司在长庆沿线(陕、甘、宁、蒙、晋)地区的所属单位、项目部以及施工作业队。
服务履行过程中,用车单位可根据市场开发和生产需求情况,在渤海钻探各国内市场区域调派车辆。中标人根据用车单位生产 经营实际部署,可以调派服务车辆至用车单位新的施工作业区域,执行用车单位在新区域的服务价格、结算标准和付款方式等 (如果在新区域内无对应车型的服务价格,则双方协商确定合理价格),并变更合同相关条款;若中标人不同意调整到新的服 务区域市场,则3日内向用车单位出具书面函告知放弃在新区域的服务权利(否则视为放弃服务权利),用车单位退回不服从 调配的车辆并结算已服务的工作量。
4、服务期限: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止。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 、 投 标 人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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