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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22g2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 2022-08-26

编号: ANB220012-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NO.2022G2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已由 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 以 (宁南管委备[2022]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金基城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80000.00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80000.00万元构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秦淮区红花街道,东至国际路,南至夹岗门路,西至特色街巷,北至汇景南路。
2.1.2工程规模: NO.2022G25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总建筑面积约12.6万平方米住宅、商业及其他附属设施,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高度不超过60米,基坑深度约9.5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及相关配套设施。本项目采用装配式,预制装配率不小于50%。
2.1.3合同估算价: 113659.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954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2年10月20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2年11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5年5月30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NO.2022G25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承包范围: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设计:红线内所有建筑[含配套用房、配电房、水泵房等所有附属配套设施]、地上及地下车库的建筑、装饰、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各专业设计;人防(含平战转换设计、人防面积测算表、PL绘图等报建资料,平战转换预案等竣工备案资料)、基坑支护、基坑监测、降排水方案;道路及停车位和景观铺装、雨污管网、室外综合管网、科技系统、智能化、BIM建模、路灯照明、园林小品、汽车充电桩、景观绿化、化粪池、雨水回收系统、雨水喷灌、海绵城市、太阳能热水系统等室外大配套;幕墙、钢结构、各功能性雨棚、消防、智能化、智能信报箱、标识标牌、道路交通标志、部分公共建筑(如社区用房、业主活动用房、消防控制室等)及公共部位(如入户大厅、电梯前室、养老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等)装修、样板房及示范区设计(含软装)、节能设计、装配式、项目申报绿色建筑二星标识,及咨询服务等所有注明及未注明的有关施工图设计及专业深化设计、专家评审(含小区红线外外网供配电设计);配合小区自来水、燃气、抗震支架、电梯、楼宇亮化等其他所有相关专业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同时负责牵头相关图纸的审核、把关工作。并做好现场跟踪服务、配合解决相关问题工作。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红线内所有建筑[含配套用房、配电房、水泵房等所有附属配套设施]、地上及地下车库的建筑、土方、桩基、基坑支护、土建及水电安装、装饰装修(含外立面、精装修等)、结构、给排水(含同层排水)、电气、暖通、科技系统,人防及设备(含战时)、门窗及栏杆百叶、楼宇亮化、道路及停车位和景观铺装、雨污管网、路灯照明、园林小品、景观绿化、化粪池、雨水回收系统、雨水喷灌、海绵城市等,幕墙、钢结构、各功能性雨棚、消防及通风、智能化、信报箱、地下室地坪及车位划线和标识、电梯、部分公共建筑(如社区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业主活动用房、消防控制室等)及公共部位(如入户大厅、电梯前室等)装修、样板房及示范区(含软装)等,以及上述未注明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各项施工及材料设备供应。配合小区市政供配电、自来水、燃气等其他所有相关专业的施工工作。并做好现场跟踪服务、配合解决相关问题工作。 2、红线外的施工围挡搭设、道口(含门禁管理)、施工道路硬化、扬尘治理相关设施安装(冲洗平台、喷淋、防尘网覆盖、沉淀池等)、排水沟等施工及维护,以及红线外电力杆线保护。 物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电缆、水泵、钢筋、配电箱、太阳能热水系统、雨水回收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3工程总承包类型: 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5000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5000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45000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合同,时间、金额、建筑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5000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A)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B)施工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C)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提供有效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5000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5000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45000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时间、金额、建筑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02月至2022年07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投标人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原件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5)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9)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10)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1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 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要求自2021年8月1日起启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标准制定。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1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4)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2年02月至2022年07月)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3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良(3.6);中(3.2);差(2.8);无(0)

建筑功能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5);良(4.5);中(4.0);差(3.5);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满分0.2分) (2)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3分。(满分0.5分) (3)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3分。(满分0.5分) (4)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3分。(满分0.5分) (5)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3分。(满分0.5分) (6)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3分。(满分0.5分) (7)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满分0.3分) (备注:1、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2、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02月-2022年07月)投标人为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3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njggzy.nanjing.gov.cn/njweb )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9-26 09:3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评分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方案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4)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增加一页扣0.1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

(6)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即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按顺序取满5家后,如后续单位与第5名得分相同的,也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入围的投标人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8.7、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价格因素(权重26%)

以所有定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按偏差率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偏差率越低,排序分越高。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2)企业财务状况(权重20%)

按投标人2021年企业资产负债率:

企业2021年资产负债率<70%,排序分为5分;

70%≤企业2021年资产负债率<75%,排序分为4分;

75%≤企业2021年资产负债率<80%,排序分为3分;

80%≤企业2021年资产负债率<85%,排序分为2分;

85%≤企业2021年资产负债率<90%,排序分为1分;

其余排序分为0分。

(提供投标人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定标材料中。若为联合体,以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为准)。

(3)体系认证(权重20%)?

投标人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截止开标之日有效的,有其中三个排序分得5分,有其中两个排序分得4分,有其中一个排序分得3分,没有排序分得0分。提供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定标材料中。?

(4)奖项(权重10%)

按所有定标候选人承建的房屋建筑项目,获得过国家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排序分得5分;获得省优奖项的排序分得4分;获得过市优奖项的排序分得3分;没有的排序分为2分。?

国家优质工程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等。“省优”工程如由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市优”工程如由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

以上获奖工程须提供获奖证明(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获得工程奖项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国优工程3年,省优工程2年,省辖市级市优工程1年。获奖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之日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定标材料中)?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24%)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答辩采用暗标,本工程采用远程答辩模式。投标人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操作手册要求参与答辩活动。操作手册详见招标文件或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快递栏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金基城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佳营东路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3层
邮编:210000 邮编:210019
联系人:戴子宜 联系人:何晨骁
电话:18020109995 电话:83278635、18061798388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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