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项目名称) 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石门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以石发改能【2023】6号、石发改招【2023】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门县祥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石门县祥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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