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保卫处申请和学院批准,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学院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及运营项目,合同年限为5年,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名称: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住所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湖东路106号;法定代表人:谢志勇,学院院长。
二、项目名称
学院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及运营项目。
三、项目概况
采购品目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学院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及运营项目 | 安装5台 60KW 直流双枪快充充电桩和20台 7KW 交流慢充充电桩,详见附件 | 0.000000 |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五、供应商承诺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活动,需向采购人承诺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2.全面履行招标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3.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采购人。
4.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5.保证不存在下列违约行为,如有违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不履行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虚假发票;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未按采购人规定的数量、质量、时间、地点等提供服务的。
6.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评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前向学院对公账户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须备注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在采购项目验收合格之后转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违约责任情形的,凭缴款票据和相关手续于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款账户:
开户名: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12360000491330783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安源新区支行
账 号:1504200529000168855
八、供应商参加公开招标时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供货品质、安全及服务承诺书原件;
6、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7、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须提供完税凭证或税收缴款书),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备案证明材料(可从税务网站截图打印)。
8、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或声明(证明从相关网站下载;声明格式自拟);
9、供应商报价表原件(格式自拟);
10、供应商自2021年以来具有至少5所高校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建设运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1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具有充电桩内容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扫描)件及国家认监委公示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具有充电桩内容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扫描)件及国家认监委公示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扫描)件及国家认监委公示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并达到五星级及以上,须提供证书复印(扫描)件及国家认监委公示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对采购标的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的偏离情况说明(不允许负偏离;偏离情况说明格式自拟;服务要求详见本采购公告);
若缺少以上材料之一,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缺少正副本或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上述材料开标前用档案袋装,密封条上下密封档案袋并在每个密封条角上盖公司章,于开标现场提交。材料未密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要求的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可不封装,用于现场审核。未带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九、项目内容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内容
1.名称: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充电桩安装与运营服务
2.地点: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
安装5台 60KW 直流双枪快充充电桩和20台 7KW 交流慢充充电桩。
3.合作模式:
按照本项招标条件和中标供应商成交条件,学院提供安装场地和电力,保障乙方进校经营。中标供应商自筹资金、自行设计、自行建设、自主经营。
(1)中标供应商负责本项充电桩建设方案的设计、办理项目设计方案落地(含属地政策性审批)、施工条件准备、电源接入施工、场地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各类标识安装、施工场地清理与恢复、垃圾清运、项目验收和项目运行(含必须取得的各种政策性许可。)
(2)在双方约定时间开始运行、服务。在合同有效期内负责汽车充电桩的日常维修、维护和安全运行管理,负责维护充电系统平台的平稳运行,及时处理充电用户的合理诉求,保障校园内师生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3)中标供应商保障合同期内本项的经营投资按时到位,正常开展安全运行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工作人员管理。学院保障按招标文件规定落实招标责任,按时提供配电电力接口和充电设施设备安装场地。
(4)学院按其现行校内服务电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本项运行产生电费。如属地国家电网电费标准或关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甲方校内服务电费标准发生变化,甲方将按新的校内服务电费标准向乙方收取本项运行产生的电费。
(5)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按照不高于投标中标价向师生收取充电费用。如学院校内服务电费标准发生变化,中标供应商充电服务电费标准将作适当调整。
(二)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作弃标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2月23日前。
(四)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含中标供应商委派人员及第三方的安全责任)。
(五)中标供应商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十、报名招标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1月23日下午5时止(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接收报名的邮箱:166660791@qq.com或通过加微信号Jxgyzcglc报名。网上报名的内容要求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
2)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供应商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一律发送电子版。
十、开标时间和评标办法
1.本项目报名通过审核后,按公告要求制作标书,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开标。
2.意向供应商须于北京时间2024年1月23日前进行场地观看,参观前请先拨打0799-7062110联系。
3.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月24日下午14:20时整。迟延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五楼资产管理处办公室。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5.实行二次报价评标法评标。供应商投标时提交第一次报价(报价为充电费用,不高于1元每度电)。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开标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低者中标。第二次报价相同者为两人以上的,由该相同报价者再次报价,直至决出最低报价者。中标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6.实际参加投标的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或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7.供应商串通投标、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拒绝履约的,学院将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保卫处 李老师 0799-7062110
学院资产管理处 邓老师 0799-7062278
2、采购单位监督机构及联系人:
学院监督检查室 吴老师 0799-7062017
学院审计处 黄老师 0799-7062009
3、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附件:学院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及运营项目需求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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