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智慧停车场建设工程-充电桩竞价采购招标公告
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公司特向社会公开竞价选取南城县智慧停车场建设工程-充电桩竞价采购供货商。现通过现场各参与报价的供货商报价,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南城县智慧停车场建设工程-充电桩竞价采购供货商。
一、供货商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充电桩销售等相关内容;
二、控制价、工期
2.1控制价
序号 | 名 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暂定) | 控制单价 (元/项) | 控制总价 (元/项) | 备注 |
1 | 7kW交流单桩 | 单相交流:7kW;刷卡扫码;单 落地式 | 项 | 31 | 3195.23 | 99052.13 | 总工会5台 城南学校12台 |
2 | 80kW直流充电桩 | 汽车充电单桩;直流:80kW:4m:125A;50-1000V; 恒300-1000V;落地式; 双枪接触器版:G2-40kW模块 | 项 | 4 | 48427.47 | 193709.88 | 人民医院1台 |
3 | 240kW群六总控箱 |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240kW:6路输出:50-1000V;EC风机;AC电 | 项 | 1 | 149250.37 | 149250.37 | 总工会1台 |
4 | 充电终端 | 汽车充电终端;4M;250A:落地式;单枪;带急停; | 项 | 6 | 8165.57 | 48993.42 | 总工会6台 |
招标总控制价:491005.87元 |
注:2.1.1、控制单价含13%增值税费、运费、含卸货及含安装调试等一系列费用,中标方需提供13%的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
2.1.2、各潜在的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单价和招标控制总价(招标控制总价491005.87元),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排序。
2.1.3、本项目工程量为暂定量,具体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2.2 供货期:暂定1个月。招标人提出发货通知后,中标供应商须在3天内完成该批次供货,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如产品需提前排生产周期则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后与招标人联系,进行提前沟通。)
2.3 付款方式:按照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且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货单以及对应材料的验收单后,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至该批次材料款的70%,最后一批次供货完成后付至送货材料款的85%,验收合格后(需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付至送货材料款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2.4充电桩品牌限定: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特来电TELD)、江西驴充充充电技术有限公司(驴充充)、万帮星星充电科技有限公司(星星充电)、国网智慧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e充电)、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网电动)、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Tesla特斯拉)、上海上汽安悦充电科技有限公司(安悦充电)、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NIOPower)、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车电网)、开迈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CAMS开迈斯)、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易事特EAST)、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恒电气ZHONHEN)。投标单位只允许选择限定品牌中的一种品牌进行参与报价,后续供货品牌必须与投标时报价的品牌一致。中标单位供货时的材料质量、性能、外观、规格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及产品品牌非公告限定品牌的,招标单位有权拒收,且已供应的该部分不予结算材料款,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三、投标保证金
3.1、保证金缴纳形式:保证金须从供货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指定招标人账户。保证金的金额:9800元(只允许转账,不接受保函,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项目名称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保证金账户:
(1)户 名:南城县兴创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南城支行
账 号:208603090000047556
行 号:313437200016
(2)户 名:南城县兴创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南城支行
账 号:2889500103010000873
行 号:313437289502
3.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下午17时前
3.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开标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4、保证金是否到达招标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招标人确认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账,未备注项目名称,均自动取消其参与该工程投标的资格,不参与后续开标流程。
四、报价材料(所有报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报价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4.1、报价单(详见附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私章);
4.3、国税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私章);
4.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私章);
4.5、 委托人现场投标的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私章)。
4.6、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私章)。
4.7、基本存款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私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各潜在的投标单位自行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址:http://ztb.jxfz.gov.cn/nc/)自行下载招标公告并按要求做好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2月2日上午10时30分
5.3、开标地点(投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二厅)。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投标资料到开标地点签到并进行相关书面文字记录,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六、其他
6.1、本项目采用单价同比例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以下浮比例最多中标(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单价同比例下浮率)从多到少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单位报价(单价同比例下浮率)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多报价(单价同比例下浮率),则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
6.2、资格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投标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6.3、中标供应商供货时的材料质量、性能、外观等不符合国标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对于不合格的产品,中标供应商必须在72小时内及时完成更换,并保证检验合格。72小时内不能更换的或更换后的仍检验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供应货物,延时超过3次及以上则中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将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供货时间从通知发货时间开始计算)。
6.4、中标单位应当自中标之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未及时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需按抚财购〔2022〕31 号文:《抚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招标营商环境助力中小企业纾困发展的通知》执行,缴纳中标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不接受保函);若中标单位未在中标之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签订书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供货及安装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6.5、本项目工程量均为暂定工程量,结算以招标人确定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签订合同以中标单位的中标价确定合同暂定总价,中标单位的中标价在本项目结算时不再予以调整。
6.6、各潜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谨慎报价。
6.7、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报价单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投标单位不得自行更改报价单模板,否则按废标处理(详见附件,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6.8、中标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严禁违章作业,如因违章作业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材料损坏、丢失等,均由中标方全部承担,招标人概不负任何责任。
6.9、中标单位在本项目材料供货及施工全过程中的人员及货物安全管理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人不涉及本项目材料供货及施工全过程中的人员及货物安全管理。
6.10、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项目的招标。
6.11、针对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投标单位,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拉黑三年并报送住建、人社等相关单位。
6.12、各潜在投标单位对招标公告有疑问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邱女士:15870776262),出具招标答疑;如未提出疑问,中标后所有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单位须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供货及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6.1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6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6.14、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南城县兴创贸易有限公司。
6.15、招标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可与招标人合同中约定。
6.16、本公告中的本项目或本工程都是指南城县智慧停车场建设工程-充电桩竞价采购。
招 标 人:南城县兴创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建昌镇城东路99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019100306
代理机构:江西成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城县建昌镇胜利西路388号
联系人:邱慧清
联系电话:15870776262
2024年01月25日
附件:
报 价 单
南城县智慧停车场建设工程-充电桩竞价采购 | |||||||
序号 | 名 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暂定) | 控制单价 (元/项) | 单价同比例下浮率(%) | 备注 |
1 | 7kW交流单桩 | 单相交流:7kW;刷卡扫码;单枪:5m;第六代;智联版;珍珠白, 落地式 | 项 | 31 | 3195.23 |
| 总工会5台 |
2 | 80kW直流充电桩 | 汽车充电单桩;直 双枪接 | 项 | 4 | 48427.47 | 人民医院1台 | |
3 | 240kW群六总控 |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240kW:6路输出:50-1000V;EC风机;AC电 | 项 | 1 | 149250.37 | 总工会1台 | |
4 | 充电终端 | 汽车充电终端;4M;250A:落地式;单枪;带急停; | 项 | 6 | 8165.57 | 总工会6台 |
注: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1、控制单价含13%增值税费、运费、含卸货及含安装调试等一系列费用,中标方需提供13%的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中标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严禁违章作业,如因违章作业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材料损坏、丢失等,均由中标方全部承担,招标人概不负任何责任。
3、充电桩品牌限定: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特来电TELD)、江西驴充充充电技术有限公司(驴充充)、万帮星星充电科技有限公司(星星充电)、国网智慧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e充电)、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网电动)、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Tesla特斯拉)、上海上汽安悦充电科技有限公司(安悦充电)、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NIOPower)、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车电网)、开迈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CAMS开迈斯)、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易事特EAST)、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恒电气ZHONHEN)。投标单位只允许选择限定品牌中的一种品牌进行参与报价,后续供货品牌必须与投标时报价的品牌一致。中标单位供货时的材料质量、性能、外观、规格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及产品品牌非公告限定品牌的,招标单位有权拒收,且已供应的该部分不予结算材料款,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4、一切响应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城县兴创贸易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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