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新型电力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峨眉山市名城商贸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209-511181-04-01-405883】FGQB-0209号 |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峨眉山市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拟新建综合新型电力汽车充电站,新建广告牌,新建停车场,对公交公司、客运公司等公共区域和路边停车位提升改造、设置汽车充电桩及配套电力、供水、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7500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涉及本项目所有招标代理服务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29.65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3-07 00:00至2024-03-11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3-07 00:00至2024-03-11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个市政公用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中标金额不低于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中标金额不低于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从业人员方章;2、拟任项目人员(4人):其中至少一人需具有招投标代理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拟任项目人员均须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以及本单位为其缴纳连续近六个月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社保局相关证明材料);1.申请人业绩、人员、场地条件等应满足《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DBJ51/040-2021)和相关条例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2.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四川(工程信用库)A级以上信用查询证明(提供带二维码可查询的证书扫描件,无法查询的视为无效证件);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4.比选申请文件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的人员、业绩数量提供资料,应有目录(至少包括项目名称、人员、业绩、起始页码等)。请各比选申请单位将申请资料发送至190074452@qq.com。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以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按国家取费标准下浮50%确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 ||||||
联系人 | 梁长伟 | 联系电话 | 08335470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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