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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2022-09-21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2-09-21 16:52:24]

无自规告字〔2022〕19

经无为市人民政府批准,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供地

类型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起价

保证金

增价

幅度

2021-5

无城镇无开路与襄安南路交叉口东南侧

54074

净地

商业、住宅用地

≤1.8且>1.0

30%

35%

11250

11250

100

2022-14

福渡镇福远大道(S218)与长坝路交叉口西北侧

49202

净地

商务金融用地

2.0

30%

25%

4250

4250

50

规划设计指标要求详见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70年,其他用地50年。地块规划设计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926日至2022年1020日,到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928日至2022年1020日,到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20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0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易大厅,节假日不休息。地块挂牌时间为:2022年1012日8时至2022年1021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宗地单体出让,出让后不再以复测宗地面积为由调整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挂牌地块实行有保底价挂牌出让,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有关规费及税收按规定另行交纳。

(四)2021-5号地块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定金,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土地出让成交后30日内首付出让价款不低于50%,余款成交后一年内缴清。2022-14号地块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中按成交价款的20%自动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出让合同签订后,剩余部分保证金和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土地出让成交后30日内首付出让价款不低于50%,余款成交后一年内缴清。

(五)开竣工时间要求:

土地出让成交后1年内开工,3年内竣工。

(六)2021-5号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含住宅配套商业实施),其中商业用房含菜市场面积总计容面积的比例不大于8%,地块建筑高度:27米<H<60米(住宅)。

1、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布局:

①商业用房应与住宅分开建设,层数不低于二层,商业用房须沿无开路和襄安南路一侧布置;

②临路建筑沿街面宽度不大于该段总长度的2/3(该段总长度是指沿路最小建筑控制线总长度)。

2、地块内建筑风格应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建筑风格宜采用现代建筑风格,注重沿道路交叉口景观设计效果;临路商业建筑外立面应采用干挂石材;配套公建用房外墙材质选择应与整体风格相协调,并经主管部门同意:

①住宅面宽不得大于50米;

②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绿色建筑设计,空调室外机组、太阳能等设备应统一设计,做好隐蔽处理及预留好安装位置;

③做好宗地四周及建筑轮廓线的亮化处理。

3、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临襄安南路、无开路不可开设任何形式的出入口。

4、建筑底层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院落。

5、临路围墙应为通透式,且围墙退让用地界线的空间由开发企业做好绿化,并做好日常养护。若相邻市政道路在规划设计时需增加拓展段或交通渠化设施时,地块围墙在建设时需作相应退让。

6、宗地范围内临无开路与襄安南路交叉口无偿代建建筑面积不小于1800平方米菜市场(具体位置及用地规模详见附图),竞得人负责菜市场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发改委。规划方案中单列专篇,需经市发改委审核同意。

7、宗地范围内竞得人沿无开路无偿代建商业用房25间(均位于一层),每间约50平方米(上下浮动不超过3%),共计建筑面积1250平方米:

1、报批规划方案时须无城镇和市房屋征收办共同盖章确认;

2、房屋竣工验收后无偿交付市房屋征收办用于回迁安置,对于实测面积误差的处理:

①实际测量安置总面积大于1250平方米,大于的部分政府按地块拆迁方案的市场评估价(17260元/平方米)回购;

②实际测量安置总面积小于1250平方米,小于的部分受让人按地块拆迁方案的市场评估价(17260元/平方米)结算给政府。

8、地块内住宅房全部为限价房,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平均价不得高于5000元/㎡,单套限价商品住房最高销售价不得高于5400元/㎡。限价住宅房仅供无城镇棚改居民持房票选购,不得对外预售、预订。

9、受让人应按照市征收办和无城镇政府提供的限价住宅房配建规模、户型、套数等要求或标准,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位置、楼号、层数、户型面积、套数等指标,限价住宅房在施工质量、外立面、室外绿化景观等方面的建设标准应与市场销售商品房相一致,规划设计方案需经市征收办和无城镇政府签字同意后方可履行报批程序。

10、限价住宅房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6个月内全部建成交付,逾期受让人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七)2022-14号地块规划为商务金融用地(可兼容50%商业)地块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

1、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务金融、商业及配套设施布局。

2、地块内建筑风格应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注重临路临水景观效果,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材质应合理选择,满足城市景观要求,同时要求:

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绿色建筑设计,空调室外机组、太阳能等设备应统一设计,做好隐蔽处理及预留好安装位置;

做好宗地内建筑夜景亮化处理。

3、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人行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

4、结合地形地貌合理确定竖向设计和综合管线布设。

5、合理利用退让空间处理好非机动车停放布局,不得影响应急车辆出入。

6、地块内不得建设任何形式的成套住宅(含疑似)。

按相关规范和政府文件要求配建相应规模的物业管理用房、人防设施、安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垃圾收集转运场地及设施、智能信报箱等。

)地块均为净地出让,现状交地。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上架空线和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迁移,施工进出场通道和施工用电、用水及施工污水排放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政府负责协调,有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无为市无城镇二坝路9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院内)

联系人:宋云清、陈 伟

联系电话:0553-2532780

开户名:无为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

无为市农行营业部 账户:12-154001040015986

中行无为市支行 账户:185702608341

建行无为市支行 账户:34001777208050516860

无为工行凤河路支行 账户:1315070409024937157

无为农村商业银行 账户:20000108899810300000018

徽商银行芜湖无为支行 账户:1102401021000002752

无为市邮政储蓄银行 账户:100485573910016666

无为徽银村镇银行 账户:7010112010100250332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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