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 为满足汽车充电示范站运营需要,给充电用户提供便利服务,建设有充电站配套用房一套 , 主要功能包括:公厕、小商超、餐饮服务等,为 充分实现房屋使用价值,拟整体对外出租。 概况 如下:
一、 地理位置及概况 : 位于嵩县嵩州公园停车场,总建筑面积约 310平方米,层高 2层 。
二、 出租方式 : 以息抵租。即按该房屋投资额 80万元计, 租户交我公司 80万元 ,取得该房屋租用权,期间租户不再支付房租,租户自用的水电、燃气等费用自负。租用期满,我公司全额无息将 80万元退还租户。
三、 租期 : 首次租期暂定为5年 。
四、 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2、经营范围应包含小商超、餐饮服务;
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文章推荐:
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零星或小型、维修改造施工工程年度供应商库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