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医学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
项目编号: GW2024-SH460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昕祺、张金交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19387、22330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医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老师 0592-212264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昕祺、张金交 0592-2219387、2233021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GW2024-SH460C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估投入金额:70万元 采购需求: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验收合格之日起8年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六、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八、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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