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BOT建设项目(第一包)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ZF2024QT04
2.项目名称:甘肃政法大学BOT建设项目(第一包)第二次
3.预算金额:0.00元
4.限价:/
5.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类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 台 | 8 | 含运输、安装 |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 台 | 50 | 含运输、安装 |
6.采购说明:本项目共设1个包,确定1名供货供应商。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9月30日完成项目的安装及验收工作,租赁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提供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其中任意一项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启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响应文件)。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充电桩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商须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招标项目。(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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