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国联金属材料市场16个车位招租 | |||
项目编号 | WXCQCZ24079 | |||
挂牌期限 | 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9月05日 | |||
出租方名称 | 无锡市国联金属材料市场有限公司 | |||
招租资产情况 | 其他 | |||
本次招租标的为无锡市梁溪区钱皋路168号国联金属材料市场停车场内的地面车位16个。 | ||||
招租用途 |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 | |||
招租底价 | 7.68万元/年 | 租金年递增率 | 前5年无递增,第6年递增5%,第7-8年无递增 | |
招租期限 (年) | 8 | |||
特别事项 | 1、充电桩类型:快充/慢充。 2、出租方另外提供6个车位供承租人安装交流充电桩(慢充),免收车位租金。 3、出租方已有停车收费系统,出租方和承租人对充电系统与停车场门禁系统进行互联互通,所需支出由承租人承担。充电客户与出租方其他客户享有相同的停车权益,对充电客户至少减免2小时停车费,超过免费时段的停车费由车主自行支付。 | |||
承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后申请原额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4、承租方依据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建设充电设施。租赁期内,由承租方投入的充电及电力设施所有权归承租方,并由承租方运营。若承租人负责合作充电站的电力增容的,增容及变压器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电力设备归承租人所有。 5、承租人负责充电桩的建设安装、日常维护、营运管理,对充电桩设施的安全运行承担管理责任;涉及到施工的,承租人须确保施工方案符合出租方停车场整体规划的要求,并得到出租方的书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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