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校区2022年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和运维单位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停放、充电管理,满足员工充电需要,我校广州校区现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和运维单位公开比选工作,欢迎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企业应答比选。
一、项目概况和需求
(一)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
1.地点:广州校区流星花园南侧围墙内,下图红框示意。
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平面图
2.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需求情况
(1)车棚规格:长约35-36米*宽约2-2.5米,净高不低于2米,可停放50-60辆,满足50-60辆普遍功率的电动自行车同时充电。学校负责车棚地面10CM混凝土硬化,铺设主线及电箱到拟建车棚左端。
(2)车棚符合消防、防风、安全等管理标准、规范,安装必要消防设备。材料为阻燃以上标准。外观简洁美观,可结合实际设计。
(3)充电设备符合标准,每个充电控制器连接充电端口不多于10个。
(4)具有设备监管和运营服务平台。
(5)充电设备定期维护,48小时内快速维修服务。
(6)公布使用、管理规范和收费标准,不在车棚内开展商业性广告。不向用户收押金。充电收费标准不超过1元/3小时。
(7)充电车棚建设、充电设备、管理维护等费用由选定单位负责。
(8)校方通知开工后,10天内建设、安装调试完毕,可供正常使用。
(9)每月准时向学校缴交电费。
(二)电动汽车充电桩
1.地点:广州校区明德楼后停车场16-20车位,下图红框示意。
2.汽车充电桩需求情况
(1)初期安装5个慢充充电桩,后期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补充安装。
(2)充电设备符合标准,每台充电桩单枪功率不低于7KW。
(3)充电设备安装符合消防、防风、安全等管理标准、规范,安装必要消防设备。材料为阻燃以上标准。
(4)具有设备监管和运营服务平台。
(5)充电设备定期维护,48小时内快速维修服务。
(6)公布使用、管理规范和收费标准,不在充电桩开展商业性广告。不向用户收押金。充电服务收费标准不超过0.8元/度或国家定价。
(7)充电桩建设、充电设备、管理维护等费用由选定单位负责。
(8)校方通知开工后,10天内建设、安装调试完毕,可供正常使用。
(9)每月准时向学校缴交电费。
二、应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相应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本项目不接受个体户、联合体。
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3)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 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与采购人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采购合作项目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在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1)围绕企业经商供应商以及列入广通服供应商黑名单的企业。
三、电力供应与合作时限
1.学校协调配合提供电力供应,设置主线接入端口。按0.61元/度标准(按非居民用电价格)据实结算,开具事业单位往来收据。
2.初次合作时间为5年。后续根据用户评价等方面评估情况确定是否延长合作时间。
3.中选单位需向学校缴交3000元履约保证金。
四、踏勘现场
学校不统一组织。比选人可到现场踏勘,相关费用由比选人自理。须向学校办理入校申请,一般不超过2人,持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时间
1.公告在学校官网(https://www.gupt.edu.cn)以及广东公司阳光采购网(http://ygcg.gdccs.com.cn/)
2.公告时间:自2022年11月22-12月2日
六、应答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一)询价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2-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获取方式:将下述文件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jiangyan.gupt.gd@chinaccs.cn,联系蒋老师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比选文件(本次提供电子版)。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公司授权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二)文件要求
应答文件格式与顺序见附件一。各类证照与报告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文件应统一采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文件封面要填好单位名称、比选项目和比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盖好单位公章。每本应答文件加盖骑缝章。应答文件一式两份,用大号信封密封包装,贴好封条,并在封口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文件用U盘存储后,放入应答文件袋。
(三)应答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和地点。可现场递交和快递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上午09:30(含快递送达签收时间)。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91号明德楼703。
2.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3)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参选人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
在比选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购买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应重新组织比选工作。通过资格后审的合格参选人不足3家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参选,评选委员会未否决全部参选的,应当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理由。如只有1家或无合格的参选人,则该次比选失败。
八、联系人及监督
1.联系人:蒋老师,电话:020-83969100-8293
2.纪检监督电话:020-83969100-8200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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