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坡月片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规范坡月片区交通秩序,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将农贸市场停车场待建充电桩用地面向公开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物基本情况概况
该农贸市场停车场待建充电桩用地位于甲篆镇坡月村农贸市场旁,面积约5亩(以实际为准),停车场已完成硬化及划线工程。
二、租赁年限:5年。
三、租赁要求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制定和完善充电桩停车位管理制度。
(2)严格按照新能源车辆充电收费标准收费,充电费用明码标价,不得影响景区形象。
(3)在租赁期内,自行负责停车场充电桩设备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经营。
(4)5年租赁期间内如政府建设需要用该待建充电桩用地,承租方接到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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