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岚皋县城区电动汽车充电桩(一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ACGZB2024-17
项目名称:岚皋县城区电动汽车充电桩(一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99538.6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城区电动汽车充电桩(一期)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99538.6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99538.6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岚皋县城区电动汽车充电桩(一期)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99538.63 | 2499538.6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城区电动汽车充电桩(一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2)《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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