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建筑设计服务集中采购 |
招标人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点 | 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镇金山路123号 |
招标内容概况 | 建筑设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10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如不足12 家投标单位,按照通过资格评审单位的数量的80%入选(取整数)。 |
招标内容范围 | 服务内容包含:单项服务内容30万元以下的建筑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及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降排水、主体结构及围护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幕墙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设备安装、防雷工程、智能化工程、围墙、亮化照明、标识系统、雨水回收系统、海绵城市、电动汽车充电桩、红线内外既有建(构)筑物保全等所有设计工作。除市政道路设计、景观园林设计。)(招标人认为应该单独招标的建筑设计服务项目除外) |
服务期 | 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 |
收费标准 | 设计费用由使用单位针对具体项目邀请招标确定,由使用单位支付。收费标准:《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8号)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已落实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许可); 2、投标人社会信誉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无效; 2)投标人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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