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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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名称 | 明月湖紫阳路超充站5年租赁权 | ||
租赁底价 | 2.040000万元 | 项目编号 | NB2024ZL101130 |
保证金 | 10000 | 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挂牌时间 | 2024-10-28 至 2024-11-08 | 租期 | |
业主 | 宁波市梅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 | 浙江省-宁波市 330206 | 类型 | 公房出租 |
特色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
出租用途 | 租期开始时间 | ||
租期结束时间 | 租期 | ||
免租期 | 目前状态 | ||
其他情况说明 |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0-28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11-08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规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②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③本项目无相应权证。 2.申购保证金说明: ①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②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A.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B.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C.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D.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本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本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承租方的责任。 ③承租方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④未成交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确定承租方后的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3.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方需向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首年租金的1.5%支付交易服务费。 4.交易流程:
①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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