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算力量超充网络项目建设(一期)EPC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名称超算力量超充网络项目建设(一期)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项目编号:GZTM-2024-447),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融资和企业自筹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开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贯彻国家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计划,加快充电桩的推广应用,满足充电市场需求,建设内容包括600座超级充电站及相关配套建设等内容。
2.2项目建设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北京、河北、陕西、河南、安徽、广东、四川、重庆区域。
2.3招标范围:包括600座超级充电站及相关配套建设,用地范围内方案设计、深化优化及报批、初步设计(按业主要求)及报批、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工程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2.4计划工期:总工期不超过二年。
2.5项目投资估算:1304347826.09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项资质(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2)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3)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注:若提供的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政策要求的,应按要求执行,以上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施工负责人可同时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6日9:00-2024年12月13日18:00;
获取方法:贵州兴业利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贵州拓迈电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阳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0111001300001175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投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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