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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产权交易】南园停车场临街门面房(二、三层)交易公告

· 2024-12-10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12-10 09:29:20
存证哈希值:
BA92A8D88EE338A929AAEDDFB187BC0BD5AFE4651A5FD0D4BAA35692AB14B27C
区块高度:
1926308

委托单位: 泰州市交通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园停车场临街门面房(二、三)层

项目编号

32120201202412002

出租方

泰州市交通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机构: 泰州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时间

起始时间:2024年12月10日9时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9时

招租形式

一、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承租方。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500元 。

标的概况

坐落位置

青年南路523号

房产证号

苏2021泰州市不动产权第0108161号

出租面积

350

出租用途

商业用途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交通方便

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租赁目的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如实公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在交易平台竞价过程中,出现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51100元,可以解除合同。

四、不得使用煤气瓶,不得给电瓶车(含电动汽车)充电。

五、房屋到期后,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涉及装修的部分可移动的带走,不可拆除的部分不予补偿。

出租条件

挂牌价格(元/年)

102200

租期(年)

3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先付后用])一次性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每年递增3%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租赁押金(元)

51100

成交确认

一、承租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及需缴纳费用清单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清所有款项(包含第一次房租、交易服务费、公证费等),第一次房租由交易中心统一结算,其余租金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按照租赁协议自行结算。

二、承租方付清所有款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进行交易签约。

三、合同签订后,将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及合同交至交易中心备案。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出租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合同签订期限要求

《成交通知书》签订次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签订合同并备案的,出租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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