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以个人名义参加承租的,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3、凡是有拖欠工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物业租金或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缴交完所欠租金、费用和罚金后,才能参与本次承租;凡是近三年内与工贸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存在未完结诉讼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承租。 4、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5、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行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
交易保证金(元) | 40413 | |||
租金递增(%) | 从第4年起租金一次性递增3% | |||
出租期限(年) | 5年 | 免租期限 | 新承租方(非原租户)享有1个月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原租户合同租赁中 | 原租户是否享有 承租优先权 | 是 | |
其他披露事项 | 1、出租方未就出租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提供相应资料,出租标的是否存在查封、抵押或其他干扰承租方享有合同权利、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需由承租方自行进行尽职调查。 2、出租标的的建筑面积参考出租方提供的数据,具体由承租方予以核实。 3、出租方已提供出租标的权属证明文件。承租方需自行向出租方核查标的物相关权属,如因权属问题产生争议等与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无关。 4、承租方须按成交月租金的3倍缴纳履约保证金。若进入竞价流程,承租方需向出租方补足应缴履约保证金。 5、意向承租方在确认为承租方后,需向出租方提供资信良好的第三方担保,要求担保方净资产超过5万元。若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担保方不提供担保,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刻终止租赁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押金)。(①企业担保需提供担保承诺函,以及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或最近一期税务申报报表;②自然人担保需提供担保承诺函,以及自然人余额超过5万元的银行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6、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向出租方提供书面承诺,确保承租运营期间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安全及环保要求。 7、出租标的所在土地为商务金融用地(办公)/配套办公。 8、不允许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将出租标的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9、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土地内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 (1)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大量使用;(2)危险废物储存、处置;(3)铝深水井铸造、有色金属压铸等金属冶炼;(4)涉及铝镁等金属抛光打磨;(5)涉及油漆、稀释剂喷涂(喷漆);(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5037-2022)中列出的甲类、乙类、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生产和储存;(7)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的储存、经营;新能源汽车集中充电的商业运营;(8)堆放、分解回收废旧物资。 10、出租方不承诺能够办理各项证照。 11、该物业原有租赁合同至2025年1月31日止,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为准。 12、出租标的供水供电需承租方自行办理变更扣费账户,出租标的存在物业管理费,需要承租方自行负责缴费。 13、承租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合法使用物业,并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14、承租方需配合出租方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5、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出租方特别声明要求承租方必须自行对物业基本状况、承租条件、担保抵押等问题进行尽职调查。标的一经摘牌,则视为承租方对标的物业状况无异议。 16、出租标的承租期间产生的公摊水、电、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7、出租标的承租期间所涉及的税费及其他一切经营费用等由承租方负责。 18、若出租方因租赁物业被政府统一规划、开发建设的,需要提前解除本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业,承租方须无条件撤出,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须在收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当在相关政府部门的书面批复、通知、函告等文书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解除租赁关系并完成搬迁搬离。 19、其它具体披露事项详见《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非住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 |||
承租方及交易 价格的确定 | 1、挂牌期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由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组织对出租标的进行竞价,确定承租方及出租价格。 2、挂牌期满,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确定该合格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出租价格为挂牌价。 3、在挂牌期内,没有征集到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合格意向承租方。 | |||
履约条件 | 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租赁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