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设计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25年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设计服务项目。
2. 项目设计点位:2025年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设计服务,预计涉及8个点位电动汽车充电站电源接入外线设计和电动汽车充电站区域红线范围内的本体设计。具体点位汽车充电桩设计以现场勘查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点位数量的权利。
3. 设计内容及范围:但不限于初步方案设计沟通、初步方案设计审查、施工图编制、施工图审核、施工图纸出版、施工现场交底。招标人保留调整点位数量的权利。设计服务费约8.5万元。
4. 服务期:本项目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方案设计任务并交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批,确保通过审批。
5. 质量标准:(1)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2)符合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满足DGJ32/J11-2005江苏省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及标准,甲方提供的通过评审的供电方案及设计指导书。
三、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下同)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气类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以学历证书为准)。
5.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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