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泰安市新能源汽车及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泰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编号:SJ-GC-20250206-01-01;
2.2项目名称:泰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城区;
2.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主要包括五环沿街泰山物业充电站配电工程、财政局停车场充电站配电工程、东岳书香苑充电站配电工程、禧源酒店充电站配电工程、百度云数据停车场充电站配电工程、林荫停车场充电站配电工程、卫星互联网产业基地充电站配电工程、兴业银行充电站配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注: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电力施工合格标准并且达到供电公司的验收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控制价:445.265321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自2025年2月7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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