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城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电动车自行车充电桩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 2025-03-26
一、采购人:禹城市交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禹城市城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电动车自行车充电桩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本次需采购约890台,固定综合单价,据实结算。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项目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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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城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电动车自行车充电桩设备采购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承担本次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3、营业执照范围需要包含与此次磋商项目相关的营业范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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