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建设新能源汽车集中充电站合作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
为响应《进一步推动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厦发改规〔2024〕2号】文件要求,满足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以下简称:台湾水果市场)商户及周边往来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我司拟在台湾水果市场开展新能源汽车集中充电站建设,现向社会公开招募有资质的合作方,就意向合作方提供的充电站建设运营方案科学性进行评审的基础上对合作方给予场地方的分成保底金额进行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基本情况
(一)招标人: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中埔蔬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二)招标人地址:湖里区高崎北二路81号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中埔蔬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安全管理部;邮政编码:361000。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领取联系人:林婵娟
联系方式:17720799963
现场踏勘联系人:吴志聪
联系方式:13616068048、13696981786
二、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台湾水果市场新能源汽车集中充电站合作项目
(二)项目地址:厦门市高崎北三路200号台湾水果市场
(三)项目主要内容
利用台湾水果市场内现有场地建设一个14枪以上(★)的电动汽车快充站,采用直流充电桩,充电总功率不低于840KW(★),合作期限9.5年(含建设期)。
三、项目合作模式
(一)合作分工
1、招标人(即场地方):负责提供充电站建设场地;
2、合作方(即投资方):负责充电站勘察设计、项目报审、建设、运营,自担建设费用并自担运营风险。
(二)收益分成模式与结算
1、充电服务费收益分成模式:
保底分成模式:合作方按实收充电服务费(不含电费)的20%向场地方分成,如按实收充电服务费(不含电费)20%核算的场地方分成金额低于保底金额的,按保底金额结算;如场地方分成金额高于保底金额的,按分成金额结算。
保底说明:保底金额以最终中标金额为准。以6400元/月为底价进行竞价,确定最终中标金额。
2、场地方分成结算:
付款周期:按季度结算。投资方提供运营管理后台,供场地方核算分成。
四、招标规则
(一)报名资格与投标保证金
1、参与投标的意向合作方须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 资格条件 | 证明材料 |
(1) | 注册地为厦门的有限责任公司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 营业执照扫描件 |
(2) | 具有在厦门市自主投资且正常运营中、总功率达大于等于1200KW的电动汽车快充桩 | 充电站场地合同或合作协议扫描件、充电站运营平台数据截图 |
(3) |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 营业执照扫描件 |
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投标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须知
1、现场勘察、方案提交与开标时间
意向人自行前往实地勘察,位于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内东南门左侧场地,在截止时间前提交充电站建设、运营方案,并满足场地方管理要求。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3月26日起至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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