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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安康市"十四五"中心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采购公告

· 2023-02-23

陕西建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十四五中心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XJZCCG-AK2023001

(二)项目名称:安康市十四五中心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

(三)预算金额:300000.00

(四)采购需求: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本项目规划编制单位。

(五)项目概况: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水平,逐步建成智能高效、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同时满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求。

(六)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安康市十四五中心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

(七)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八)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规划成果正式移交并发布(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九)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提供1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6、供应商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7、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市政类或规划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截图加盖公章)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2023-02-23 9:00:00起至2023-03-01 17:00:00止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缴纳地点:安康市汉滨区瀛湖大道1号澜悦湾9栋104室或线上缴纳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缴费确认: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成功网页截图、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成PDF文件(加盖原色鲜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50860846@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报名资料并缴费确认,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确认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期间内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文件的单位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6、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7、请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03-07 14:00:00

递交地点: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

联 系 人:张孝阳

联系电话:177196968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陕西建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瀛湖大道1号澜悦湾9栋104室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18691506557

陕西建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02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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