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义乌商贸城光充一体充电站EPC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HGCSZ-20231201
二、项目名称:宿州义乌商贸城光充一体充电站EPC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东明电气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曼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大道西侧南方国际花园A区1#0112室
成交费率:9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宿州义乌商贸城光充一体充电站EPC项目 施工范围:600KW一拖十直流充电堆,本期工程所有汽车充电均使用膨胀螺丝固定在新建基础上,本期工程接入电表放在分电柜内。 施工工期:60日历天(①设计周期10日历天(包含图纸审查时间),②施工工期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陈龙尚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81899284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磋商文件约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恒康实业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恒康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埇桥区城东街道凤鸣路2080号H栋
联系方式: 18226008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宿州市环宇国际广场5号楼20楼
联系方式: 189499242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
电 话:1894992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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