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 ||
一、项目信息 | ||
项目编号(如有): | GMZX20240111086 | |
项目名称: | 玉成小学(暂定名)建设工程项目土地整备交通辅助项目 | |
预算金额(单位:元): | 60000 | |
二、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 ||
深圳市光明区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56400元 | ||
三、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深圳市光明区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上村社区民生工业城102栋102 | |
成交金额(元): | 56400 | |
四、主要信息 | ||
服务 | ||
名称: | 玉成小学(暂定名)建设工程项目土地整备交通辅助项目 | |
服务范围: | 玉塘街道 | |
服务要求: | 提供新能源常备车辆四辆。 | |
服务时间: | 3个月 | |
服务标准: | 1.需熟悉光明区地形路线,持有有效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 2.定期派专人负责车辆检查保养及维修工作,及时做好安全隐患的处理; 3.保证提供的交通辅助服务车辆已经办理了相关的车辆保险并在保险有效期内(包含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为100万元、盗抢险、驾驶员险、乘客险、无过错损失补偿险、自燃自爆险、挡风玻璃险及交强险等); 4.交通辅助服务费用应包括车辆的购置税、保险费、发票税和车辆的日常维护及年检费用、汽车充电桩等一切相关费用,其他任何费用与采购单位无关; 5.提供的交通辅助服务车辆性能要求能够满足采购单位工作的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随车工具和各项证件附件齐全有效; 6.提供的交通辅助服务车辆应当符合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行驶车辆,并办理好年审、绿标等相关手续,以及其他符合正常使用条件的使用车辆; 7.若交通辅助服务车辆经排查确实无法使用的,采购单位可要求服务供应商及时更换服务车辆使用; 8.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做到安全行车。 9.提供四辆新能源车,服务期限为3个月。 | |
五、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玉塘街道公共事务中心(土地整备部) | |
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警民路10号 | |
联系方式: | 0755-23405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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