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YZ-CG-2022111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369号
中标(成交)金额:461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金寨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 服务范围:具体专项规划编制范围与金寨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一致。 服务要求:摸清县城区电动汽车及其充电设施发展现状,并结合安徽省和六安市新能源汽车发展要求,预测电动汽车数量及充电设施需求量。结合金寨县城市规划对各类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完成规划布局。规划年限与金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完成。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继平、何文、王学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收费6915.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万汇广场4号楼8层,联系电话:1505595669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六安市金寨县莲花山路
联系方式:0564-7359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万汇广场4号楼8层
联系方式:150559566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 工
电 话:1505595669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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