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充电

保标招标 > 汽车充电 > 招标信息 > 常州龙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常州龙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2024-02-26

项目名称

常州龙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

项目编号

ZZKG2024011700022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226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32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项目
概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常州龙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北海中路188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胡静

成立时间

2023年12月12日

注册资本
(万元)

1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20411MAD75ANN6D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办公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线、电缆经营;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停车场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1

增资前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江苏龙城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增资企业承诺

--

主要财务指标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资产总额

--

--

--

负债总额

--

--

--

所有者权益

--

--

--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

--

净利润

--

--

--

审计机构名称

--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扬州分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年1月31日

0

-11.172398

-11.172398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9.559685

0.732083

88.827602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中润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0万元

负债总额

0万元

净资产

0万元

每注册资本金对应估值

0元

项目内容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序号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对应持股比例

1

不低于428.5714

30%

拟新增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拟增加注册资本金428.5714万元,征集3家投资方

拟增资底价

1元/每注册资本金元

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拓展公司业务项目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1.江苏龙城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70%

2.投资方1 持股比例10%

3.投资方2 持股比例10%

4.投资方3 持股比例10%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股东决定、执行董事决定

国资监管机构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江苏龙城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江苏龙城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龙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

特别
告知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常州龙城新能源有限公司承诺增资前所有债权债务均由增资后的公司承继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其他需披露事项

1.本次增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注册资本0万元。

2.增资企业拟将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428.5714万元人民币,新增的注册资本428.5714万元人民币由3家意向投资方认缴。原股东江苏龙城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龙控国控)放弃优先认购权。

3.截至 2023 年12月31日,常州龙城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龙城国控尚未实际出资,公司实收资本为零,亦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承诺将在常州龙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龙城国控与其他常州龙城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进投资方股东同时完成注册资本金缴纳事项。

4.增资后法人治理结构如下:

1)股东会: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2)董事会: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7人。其中龙城国控委派4人,其他三家股东各委派1人。

3)监事:设监理会,监理会成员5人。其中龙城国控委派2人,其他三家股东各委派1人。

3.本次增资均以增资企业现状为准,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投资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4.本次增资企业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5.本次增资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6.企业职工及管理层不参与本次增资。

7.产交所仅向投资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8.客户如有保证金及成交款融资需求,可申请保函产品-交E融、贷款产品-产权贷,详情请咨询:唐先生18168811577。

增资
方案

遴选方式

综合评议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遴选流程:

1)本次拟新增的428.5714万元注册资本,每家意向增资方仅可认投10%的股权,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经产交所及增资企业资格审核通过并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投资方;

2)信息披露期满,若征集到的合格投资方不足3家,项目终止;若只征集到3合格投资方,则通过协议方式增资,经增资企业股东批准后确定为投资方;征集到超过3合格投资方,或者增资企业认为需要的其他情形,通过综合评议的方式按排名前3的意向投资人且经增资企业股东批准后确定为投资方。

2.综合评议小组组成:评议小组由增资企业组建,共由5人组成,包括法律、财务专业专家4人,增资企业1人。

3.综合评议要点:

1)经济标,增资认购金额【30分】;(2)商务标,投资方综合实力【30分】;(3)技术标,未来合作方案与现场答辩【40分】。

4.需参加综合评议的合格意向投资方应在产交所通知时间内至指定地点领取《综合评议文件》。

5.本公告和《综合评议文件》解释权归增资企业和产交所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1.增资达成条件:本次增资征集到3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接受增资条件且增资价格不低于增资底价,并与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2.增资中止、终结的条件:

1)公告期内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不足3

2)当出现产交所发布的《产权交易中止、终结操作规范》中约定的相关情形时,增资企业或其他相关主体可以直接向产交所提出中止、终结本次征集投资方程序的申请,由产交所作出中止、终结或不予中止、终结的决定;产交所认为有必要中止、终结本次征集投资方程序的,也可以直接作出中止、终结决定。

投资
条件

投资资格条件

1.投资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投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光伏、储能、充电桩等新能源相关业务(以营业执照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资主体。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1.本次增资拟引入3投资方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每家投资方出资金额以元作为单位向上取整。增资价款中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全部计入公司资本公积,由增资完成后的全体公司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2.本次增资按照同股同价的方式进行,将选取成交结果中最高认购单价为每注册资本金成交价。本项目成交后,按照每注册资本金成交价折算增资价款本次增资征集到的3家投资方应在增资协议》生效后,依据《增资协议》约定于20241231同比例向增资方实缴增资认购款。

3.投资方须作出如下承诺:

1)不存在信托计划、资管计划投资,不得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等行为;

2为避免股东间业务竞争,本次增资后新北区范围内新能源相关项目均由龙城新能源公司实施。
3增资协议》生效后,依据《增资协议》约定于20241231同比例向增资方实缴增资认购款。

4本次增资按照同股同价的方式进行,将选取成交结果中最高认购单价为每注册资本金成交价。本项目成交后,按照每注册资本金成交价折算增资价款
4.本次增资产生的税、费由投资方与增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5.其他要求详见《增资协议》样稿主要条款

标的交付

1.投资方在收到产交所出具的《增资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须按照《增资公告》约定条件签订《增资协议》,产交所留档1份。

2.《增资协议》签署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需将交易保证金转为增资款,剩余增资款按协议约定划入增资企业指定账户。

3.增资企业收到《增资协议》中约定的增资款,且交易各方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产交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增资交易凭证》,增资公司凭《增资交易凭证》、《增资协议》等文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变更手续完成后,增资企业需将变更证明资料递交产交所。

投资
指南

操作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尽调

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调查增资企业,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投资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后,方可在产交所查阅相关资料文件。意向投资方报名后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投资意向申请书》、《增资协议》样稿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增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增资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意向投资报名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32217:00止。

报名手续

意向投资方应按公告要求,202432217:00前向产交所提交有效书面报名材料,并于当日前完成e交易线上注册报名手续,经产交所及增资企业资格审核通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买资格。意向投资方需向产交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投资方的基本情况(原件);

3.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复印件);

4.如办理报名手续的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同意参与本次增资项目的内部决策文件,若为国有企业,应提供有权部门同意投资的批文(原件);

6.意向投资方承诺书(承诺事项见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第3条,原件);

7.《投资意向申请书》(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8.《增资协议 》样稿(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9.《保密承诺》(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10.产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每家意向投资方在产交所通知的期限内向指定账户缴纳15万元保证金。

2.退还:投资方缴纳的保证金在《增资协议》签署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转为增资款,其他意向投资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服务费

3家投资方均需按以下收费标准分别支付:
1)以直接签约方式成交,服务费为3857元;

2)以综合评议方式成交,服务费为15286元+溢价部分的0.6%;

3)投资方应缴纳的服务费须以人民币计价,在产交所通知期限内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

附件下载

1.投资意向申请书

2.保密承诺

3.增资协议(样稿)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李女士 18168812662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32217:00止(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


1.遴选流程:(1)本次拟新增的428.5714万元注册资本,每家意向增资方仅可认投10%的股权,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经产交所及增资企业资格审核通过并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投资方;(2)信息披露期满,若征集到的家数不足3家,项目终止;若只征集到3家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则通过协议方式增资,经增资企业股东批准后确定为投资方,投资方最终成交价以其《投资意向申请书》中的拟投资价格与挂牌底价孰高原则确定;征集到超过3家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或者增资企业认为需要的其他情形,通过综合评议的方式按排名前3的意向投资人且经增资企业股东批准后确定为投资方。2.综合评议小组组成:评议小组由增资企业组建,共由5人组成,包括法律、财务专业专家4人,增资企业1人。3.综合评议要点:(1)经济标,增资认购金额【30分】;(2)商务标,投资方综合实力【30分】;(3)技术标,未来合作方案与现场答辩【40分】。4.需参加综合评议的合格意向投资方应在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时间内至指定地点领取《综合评议文件》。5.本公告和《综合评议文件》解释权归增资企业和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公告内容为准)
1.投资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投资方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光伏、储能、充电桩等新能源相关业务(以营业执照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资主体。
(以公告内容为准)
1.本次增资拟引入3家投资方,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每家投资方出资金额以元作为单位向上取整)。增资价款中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全部计入公司资本公积,由增资完成后的全体公司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2.本次增资按照同股同价的方式进行,将选取成交结果中最高认购单价为每注册资本金成交价。本项目成交后,按照每注册资本金成交价折算增资价款。本次增资征集到的3家投资方应在《增资协议》生效后,依据《增资协议》约定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同比例向增资方实缴增资认购款。3.投资方须作出如下承诺:(1)不存在信托计划、资管计划投资,不得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等行为;(2)为避免股东间业务竞争,本次增资后新北区范围内新能源相关项目均由龙城新能源公司实施。(3)在《增资协议》生效后,依据《增资协议》约定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同比例向增资方实缴增资认购款。(4)本次增资按照同股同价的方式进行,将选取成交结果中最高认购单价为每注册资本金成交价。本项目成交后,按照每注册资本金成交价折算增资价款。4.本次增资产生的税、费由投资方与增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5.其他要求详见《增资协议》样稿主要条款。
(以公告内容为准)
1.截至 2023 年12月31日,常州龙城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江苏龙城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实际出资,公司实收资本为零,亦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江苏龙城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在常州龙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与其他常州龙城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进投资方股东同时完成注册资本金缴纳事项。2.增资后法人治理结构如下:(1)股东会: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2)董事会: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7人。其中龙城国控委派4人,其他三家股东各委派1人。(3)监事:设监理会,监理会成员5人。其中龙城国控委派2人,其他三家股东各委派1人。3.本次增资均以增资企业现状为准,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投资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4.本次增资企业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5.本次增资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6.企业职工及管理层不参与本次增资。7.产交所仅向投资方开具服务费发票。8.客户如有保证金及成交款融资需求,可申请保函产品-交E融、贷款产品-产权贷,详情请咨询:唐先生18168811577。
(以公告内容为准)

文章推荐:

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4年-2026年网络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胶州市冠华小区等58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胶州市冠华小区等58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方案设计)

常州龙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