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单位研究决定,拟通过询价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汽车租赁公司,便于我单位开展日常工作。我单位将通过综合评判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 用车范围
1. 跨市、区、县学习、培训及日常使用。
二、 服务期限、车型
1.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3个月;
2. 新能源汽车(充电车)。
三、 资格要求
1. 具有法人资格,独立经营,经营状况良好;
2. 车辆证照齐全、保险齐全有效、车辆运行状况良好,配备有资质修理厂;
3.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四、 提交材料
1. 企业需提供书面报价表(一式三份);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车辆情况;
4.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 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请于2024年3月12日17时前,将所需材料送至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龙泉路536号301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 其他事项
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将审核并综合评议各供货商情况,以同等条件下商品技术参数达标,质优价低中标为基本原则,对报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服务主体,并对外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采购手续。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620619
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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