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铜川市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已由铜川市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4-610261-04-01-3300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铜川商正智慧科技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代理机构为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陕西省铜川市。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直流充电桩/枪数(60KW/单枪)1221台,交流充电桩/枪数(40kW/单枪)96台,并配套高压箱变67个,低压配电柜24个。建成后可满足1317辆车同时充电,1车1把充电枪,保证每终端均充,可以实现车辆的快速补电。同时配套项目智慧收费系统:包含充电服务、交易结算、故障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
2.3项目总投资额:约12800万元。
2.4计划工期:72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1)铜川市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等工作。
2)承担铜川市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全部监理服务工作等。
2.6项目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铜川市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3.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3.2.投标人同时具有下列资质:(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与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3.4.投标人相关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s://js.shaanxi.gov.cn/)可查询。
联合体投标均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2)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一切相关业务,本项目只接受由牵头人提交的网上申请。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
铜川市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监理: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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