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平远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 | ||
标段(包)名称 | 平远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梅州市平远县 | ||
资金来源 | 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 资金来源构成 | 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拟对平远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进行停车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计划建设800个充电车位。初步规划于停车泊位建设489座充电桩,其中120kW直流一体化双枪充电桩 311个,覆盖622个充电车位;60kW直流一体化单枪充电桩54个,覆盖54个充电车位;30kW 直流一体化单枪充电桩66个,覆盖66个充电车位;7kW 交流单枪充电桩58个,覆盖58个充电车位。并在部分建设地点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车棚10440平方米,总装机容量约2088kW。有偿使用权价格最终以有偿使用者中标价格为准,具体实施模式、年限、回报机制等以经确认的实施方案为准。 | ||
招标内容 | 拟对平远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的有偿使用权进行招标,项目有偿使用范围为平远县公共机构内可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800个车位,预计建设489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其中包括431个快充桩、58个慢充桩(以最终设计为准)。有偿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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