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肇庆学院校园汽车充电桩服务引入第三方公司投资运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7-06-04F-2024-D-E28434
项目名称:肇庆学院校园汽车充电桩服务引入第三方公司投资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元
采购需求:肇庆学院校园汽车充电桩服务引入第三方公司投资运营项目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项目投资估算 |
1-1 | 蓄电池及充电装置 | 肇庆学院校园汽车充电桩服务引入第三方公司投资运营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不低于33万元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5年(自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及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 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②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许可证;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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